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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
来源:科研处作者:Hechangqing时间:2012-08-30点击: 5118次

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

各有关科室:

现将申报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(以下简称“科研项目”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指南

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,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。资助性项目重点资助青年骨干教师,指导型项目引导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。

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有利于培育、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,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;二是研究思路明确,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,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;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,学风端正;四是项目负责人应是一线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。

重点项目 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,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较强,研究目标明确,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项目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,年龄40岁以下(197211日以后出生,女教师可放宽2岁)。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,软科学类2万元。

青年人才项目 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,创新性较强,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。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,鼓励在交叉、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711日以后出生,女教师可放宽2岁)。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,软科学类1万元。

指导性项目 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,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,不资助经费。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岁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、资助性项目(含重点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),根据省教育厅资助经费额度要求,按11的比例指导性项目,参照教育厅资助标准,填报配套资助经费。

2、加强项目管理。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;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;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;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。

3、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。

1)项目负责人填报《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》,上传至“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”(http://gxkj.e21.edu.cn/xmgl/login.php),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、参与人签名、专家评审意见、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。

2)有关附件和电子表格请在网站下载。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(http://gxkj.e21.edu.cn/xmgl/login.php)。

3)申报者20129412:00时前将纸质“申请书”一式三份交科研处(逾期概不受理),经评审获得申报资格者,将予以发放网上申报用户名密码,进行网上申报(截止时间为910日)。

联 系 人:杜海萍

联系电话:13995539966

电子邮箱:13995539966@126.com

科研处     

2012829日   

 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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